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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“略通文墨”


正是天朗气清的好时节,从茂密林木中露出一方疏朗的天空。午后的空气仍有几分燥热,好在时不时有凉丝丝的微风,伴着桂花的幽香,非常适合打盹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独自枯坐在二楼书屋的门房,煨着小炉子,只等里面的青峦传唤便进去递茶水。除了着实无聊这一点不足外,日子实在太惬意了,几乎要消磨掉我本就不甚坚定的意志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人轻轻叩了叩门,露出一张二十岁上下的斯文年青的脸,是这儿管事的椋生。“蔓萝姑娘!啊……松萝姑娘,”大约是看见了我手上没吃完的半截豆角干,椋生连忙改了嘴,“大夫人和泽少爷来瞧泓主子了,正往客堂去呢,快去通传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,松萝这就去。”我起身应道,没有遗漏他脸上明显的失落。自从蔓萝在后院“一舞惊四座”以来,小厮们明显地热络了许多。只是这椋生……没记错的话,年前新娶的娇妻刚刚才诊出喜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泓少爷,大夫人和泽少爷来了。”我进屋传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埋首在书册中的万泓抬头瞟了我一眼,“好,走吧。”他轻到几乎缥缈的声音传来,带起一阵凉风经过,我感觉自己裸露在外的脖颈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万泓的转变我始终摸不着头脑,不知道他是撞了邪还是双重人格,总之都怪渗人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此前不曾亲临,这位大夫人却时常差人送些药膳和新鲜果子来,对万泓的关切之情溢于言表。只是,我想起先前听到的“等回了府,大夫人一定狠狠发落你们”的警告,心中暗暗祈祷汜水的那段荒唐“绯闻”没有传到她耳朵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刚行至楼梯拐角,就看见一位紫衣华服的妇人正欲上楼,身后随行着一个少爷打扮的年轻男子,还有几个婢女。妇人抬头看见万泓,连声说道:“诶!泓儿怎么自己下来了?大伯母来书屋瞧瞧就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多谢大伯母爱惜。”万泓温言回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新任了要职,祖父也大寿在即,这几日府里往来拜贺的人嘈杂得很,一时竟抽不出工夫过来看你,泓弟可别见怪。”那少爷说。他看起来二十来岁,十分爽朗强健,没有万渊那种一看就杀过很多人的恐怖气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这一切都好,二哥勿要挂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罢,三人母慈子孝地上了楼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尽职尽责,手脚麻利地备好茶盏便挑帘进屋,霎时发觉了一道扫视的目光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夫人开口道:“这可是金老太君新拨来的侍婢?听说还有个姐妹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的,大夫人。”我依次放下茶盏,老老实实地垂首立在万泓后侧,听候训示,心中思忖着此时借机调离听云别院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吧!”那二少爷喷出一口茶水,咋咋呼呼地嚷道:“我也一早听说,泓弟这次从汜水外祖家领回一对儿孪生舞姬。大伙儿都在猜什么人竟能得了你的青眼,真是旷古奇闻。难道就是这种黄毛丫头?”

        没等到万泓开口,大夫人也接着说:“瞧这孩子,也着实年幼了些,怕是不能伺候好泓儿。青峦,依你看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青峦于是说道:“回大夫人,松萝和蔓萝虽自幼在金府习舞,甫一当侍婢是生疏了些,不过胜在乖巧伶俐,这些日子学得也是不错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大夫人闻言,似是很不满意地抬高了声音:“泓儿体弱,这等手脚生疏的丫头哪里伺候得来?泓儿,芷兰和芷芬是大伯母手底下使唤惯了的,不如就拨了给你。至于她们两个,留在我跟前,或者拨去泽儿院里,单派些洒扫的轻巧活儿,也不算是辜负了你外祖母的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名叫万泽的少爷听了,连声说:“母亲可别什么人都往我这儿塞,谁不知道我院里只留高手,连洒扫的小厮日日都要跟着操练的,哪里稀罕这种身无几两肉的烧火丫头。倒不如拨了给大哥,他那几个姨娘都像这般,豆芽菜似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浑身一缩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万泓还有意留下我,他慢条斯理地开口道:“多谢大伯母美意,只是这两个侍女难得通些文墨,这几日在书房伺候笔墨,倒是不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?”大夫人略带惊讶地问,“你们竟习过诗书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回大夫人,奴婢……只略懂些。”我稍微抬起眼,看见了她绷紧的严肃的下颌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准备随口背两句“床前明月光”唬唬人,就听大夫人说道:“如此,你且写两个字来瞧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崩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时代的字跟繁体文很相似,平时各处的匾额题字和对联,连蒙带猜地也能猜出个七八分,可惜我从没动过学着写的念头,这会儿能写出个什么玩意来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我急忙用眼神向万泓求救,那家伙视若无物,只顾喝茶。

        万般无奈下,我硬着头皮挪去书桌前,恍惚间回到了被叫到黑板上解数学题的尴尬时刻,只是这一次的题性命攸关。正心急着,抬眼就看见桌上摆了一盘核桃松仁糕,我终于福至心灵。

        姜小榆,沉下气来,想想小时候书法大字课上学的,逆锋起笔,运字要缓,转折顿笔,提锋收笔。好极了,我一气呵成地写了个大大的“夀”字。这正是当日在来皇城的马车上,从那糕点上面看到的字。我当时饿了几天,恨不得用眼睛把寿糕吞下去,那个“夀”字早就刻到dna里再也忘不掉了,成了我唯一会写的字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远远称不上有筋骨神气,好歹也横平竖直,非常符合我“略通文墨”的设定。搁下笔,我把字捧到了大夫人座前,“大夫人,奴婢字拙,您请过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倒是不错!”万泽凑上前来瞧了一眼,似乎颇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夫人声音中的冷意也淡去了几分,“果然心思灵巧,是个难得的。”说罢便打发了我和青峦下去,不再提换人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我才从青峦口中得知,大宸民风剽悍,咱们汜水属于例外,而皇城天骏的尚武风气尤甚,全民崇尚剑术、骑射和格斗技,相比之下识文断字反而不那么重要。而身为奴籍的人更是没有机会识字的,除了打小跟着少爷们上学堂的小厮耳濡目染之下有幸喝进一点墨水,其他仆役丫鬟统统都是文盲。而诸如账房先生、大小管事之类多少需要跟文字打交道的,其身份与奴仆们本就有着本质区别——他们不过在此谋个差事,是自由身。

        是这个时代阶级固化的手段之一吧,我暗自思忖。掌控了文化和知识不向下传播,那为奴的可不就得祖祖辈辈为奴,不仅没有出路,更没有寻求出路的意志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我呢?我如今和这个世上千千万万个跪在尘埃里的奴隶没有两样。只是我的心始终在叫嚣着,它是多么不愿终日俯首帖耳,它有多想挺直了脊梁看看太阳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如果,当初穿越时没有变成奴隶、而是成了主子呢?我还会这样“傲骨铮铮”地妄图逃出生天吗?亦或是心安理得地踩着他人的脊背享受下去呢?我不知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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