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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02




        妈妈早就在机场外等着了,她看到只有我一个人就觉察到了些端倪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问我晨阳怎么没陪我回来,我说他工作忙走不开,妈妈半信半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中,刚刚换下外衣,就收到了一条越洋短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ifyouaresurethereisnoredeodivorce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没有回信,也许真没有什么可说了,我们曾经那么珍惜彼此,也经历过背叛和原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所谓的曾经沧海吧。

        罗晨阳,我的爱情之伤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两家也算是老交情了。晨阳的爸爸和我的爸爸是多年的同事,共同就职在一家颇具规模的脑科医院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两家来往很频繁,打从记事起,我就跟在这个比我大一岁的哥哥身后嬉戏打闹,也许是出于这种耳鬓厮磨,我从小就已经有了坚定的信念:晨阳就是我以后要嫁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晨阳显然没有我这样墨守成规。他有个要强的母亲,罗阿姨是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一批下海商人,几十年的拼搏,业已成为一家颇具规模的贸易公司的老总。

        晨阳从小就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之中,再加上确实帅到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步,他自然而然养得一身公子哥儿的脾性,让他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懂得专一简直是痴人说梦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他身旁如走过场般更换的女友,我只能不断自我检讨,一定是我不够漂亮,不够热情,于是我对自己百般苛刻,全力迎合晨阳的所好,发型穿着的变更早就成了常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更致命的,是晨阳对我说的那句“你太胖了”,我听到他这句揶揄后便觉地动山摇,转瞬间又燃起了希望的火种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确信已经找到问题所在:只要我瘦到弱不禁风,晨阳就会一心一意!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正在发育期的我毅然绝食减肥,那种苛刻程度现在想起都会后怕,结果我很快瘦得皮包骨头,最可怕的是我竟对进食从刚开始的克制演变成发自真心的厌恶。

        爸爸凭他多年的临床经验早就发现了厌食症的端倪,而我直到发展到非住院不可的地步才知道害怕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打电话叫晨阳来医院看我,本以为可以得到他的安慰,没想到他看到瘦骨嶙峋的我吓得脸色煞白,从那以后就再不敢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当时很绝望,心想我竟为了这个薄情的人丧命吗?

        好在妈妈细心的照顾和主治医师的高超医术,再加上我倔强的性格,我竟然在晨阳的打击之中重新燃起生命的斗志,不出一个月,我就奇迹般地康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从此对人的心理兴趣盎然,人真的是很奇特的生物,心理上的极端让我得了生理上的恶疾,然而又是因为一个貌似置之死地的心理打击,却又达到峰回路转的效力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我决定要在大学攻读心理学这门在当时还不被广泛认同的专业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段经历让我体悟到了生命的脆弱和转瞬即逝,于是我也就一改过分严于律己的作风,凡事只求尽力,顺其自然,人也变得不再患得患失,开朗了许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每天早晨,我都会对着镜子中的自己说:你就是自己的天使,不需要为任何人改变!

        让我哭笑不得的是,我康复后不久,罗晨阳就出现了,还向我发表了一大段认错宣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说,他从来没见过瘦成那么可怕的人,他当时吓坏了,但是等他知道我是因为他才得了厌食症后,他感动得哭了一夜,因为从来没有女孩对他如此认真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听了他有如莎士比亚戏剧一样的大段告白后,只是轻淡地说:我不是三岁小女孩。

        晨阳也许是从来没有尝到被拒绝的滋味,我的冷淡反而让他变本加厉,他的百般殷勤让我都觉得他有失帅哥的风度,当时的我还认为唾手可得才是帅哥索取时的惯用方式。

        晨阳的举动确实很令我感动,他撒娇耍赖说服他的妈妈同意让他留极一年,并且做些动作分到我所在的班级。

        高考那年,他从我妈妈那里打探到我想报考的专业,于是填了和我一样的志愿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我得知他如愿以偿考上我所期望的专业时,我一把揪过他的衣领,威胁道:记住,我和你是在大学入学时才刚认识的,要是你敢跟别人说我得过厌食症,我就让你不能正常进食!

        我装出来的凶神恶煞显然唬不住他,他只是嘻嘻笑了几声,说道:你越来越可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四年象牙塔的岁月里,晨阳一直严守我们的秘密,而且总像男朋友一样贴心,我其实也没那么小气,对他的怨气早就烟消云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在我情窦初开时,被他划在爱情上的伤早已结成一道难以掩饰的疤痕,让我到现在都说不出一句原谅他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学的生活节奏就是惬意之中带着小小的慌乱,贪睡的六个女孩直到上课前十五分钟才从床上爬起来,像是特种兵一样刷牙洗脸,穿上衣服冲到教室。

        刚一进门,我习惯性地看向第一排正中的位子,罗晨阳果然在那了,他冲我挥手,然后指了指放在桌上的豆浆和三明治。

        提前来教室占座,变着花样买早餐,这些都成了罗晨阳自愿履行的小义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谢谢。”落座后,我从嗓子眼儿里挤出这两个字,罗晨阳一如既往地露出知足的笑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长着细长脸型,精致的五官,凤眼稍一乜斜就能迷倒一片的漂亮男孩,竟然不时忍受我的这般冷遇,如果告知天下,我不知会遭遇多少飞刀一样的白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被人责怪木讷不解风情,我也不能破坏原则。

        帅哥不专情,这是罗晨阳带给我的刻板效应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师刚点完名,我的手机就在课桌上堂而皇之地“嗡嗡”振动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赶紧拿起手机,是江铃的短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十点约了骆云,得回去准备一下,要是老师下节课点名,帮我请个假,理由照常!”

        男老师的课就说感冒,女老师的课就说痛经,你前几天就又感冒又痛经的,还来这招不是找死吗!

        我回过头去时,坐在靠近教室后门的江铃已经站了起来,她完全无视我一脸的无奈,冲我敬了个不规范的军礼,那个动作就和骆云在歌会上抛给她的动作一样,然后抱着书包,拱腰从后门溜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十点的约会,却不惜用一节课的时间准备,想必是涂脂抹粉后,还要在穿衣镜前设计好一颦一笑一飞眼的全套动作吧,这个花心圣女,这次肯认真了吗?

        江铃的桌子上,让她不堪重负的名牌化妆品多了不少,她自己却比任何时候都意气风发,每晚睡前例行的卧谈会成了她的专场,她总是变幻着花样描述骆云的温柔和绅士风度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听者们都知道,她说来说去,都不过是小儿科,骆云和她的关系并没有什么突破进展,速战速决的快餐式爱情,一向是江铃的风格,骆云还没有拜倒在她的嘻哈裤下,不知道是江铃变得含蓄了,还是骆云不解风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承认自己是个偏激的人,因为我把江铃的遭遇归结为我信奉的那条真理:帅哥不专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花心的男人有两种,一种是感情如同雷阵雨一样来势猛烈,一旦认定了一个女孩,便把她当作整个世界,但这种感情难以持久,新鲜劲儿一过,感情就沦落成雨后的水洼,于是他看看水洼中倒映出的自己,悼念一翻后,便士气昂扬地去寻找下一片雷雨云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的爱情真挚强烈,但不能持久,罗晨阳就是这种男人的典型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另一种男人,身边每时每刻都是美女如云,就像置身大观园里的贾宝玉,好像对谁都喜欢,但有谁无谁又都无所谓;每个女孩都可以喜欢他,只是对他而言,众美女不过都是他的“好姐姐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男人,不会拒绝走近他的每个女人,但却能像搏击选手一样,恰如其分地保持住与对手的安全距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从来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,他只能分享,但绝不可能独占。

        骆云想必就是后一种吧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虽然和他没什么来往,但看得出他很喜欢热闹,而且他也是个很受欢迎的人,为人谦逊和善,长得也不错,想和他交朋友的人,不分男女,肯定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江铃无疑是他众多朋友中最优质的一个,但不可能是唯一的一个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使这样,江铃还是如恋爱中的小女孩般甜蜜可人,这让我也有些羡慕,甚至萌生出谈一场恋爱、不管对方是谁的冲动,可是我对自己的“恋爱保险经纪人”还是一贯拒绝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堪回首的日子已过去六年了,如果算是考验,对于这个先天定力不足的公子也足够严厉了,只是我看到他的脸上挂着期待的笑意时,却总是担心,如果我说出“原谅”那两个字,这种憨厚诚恳的笑会不会就此在那张英俊的脸上消失,然后被那种让人神智不清又心惊胆战的坏笑取而代之?

        还是保持现状吧——罗晨阳,其实我是很珍惜你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彼时,我与骆云的生活还没有任何交集,虽然我心里一直有个不大不小的疑团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那天还是来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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