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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打杂小妹


莫漓此番下山,不再是素日的周身白衣,而是于里衣之外,披了件靛蓝长袍,再搭配腰间的垂绦束带,走起路来,轻盈飘逸,错落而起。比起往日曲高和寡的仙气,此刻的他倒多了几分清秀俊朗,像哪家韬光养晦的贵公子,来市井民间体察人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女眷一桌见此人进屋,暗潮涌动,耳畔私语愈发频繁;商贩旅客也停下话茬,频频看向这边,探头打听此乃何方人物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时间,屋内窃窃私语,所望所指,皆为一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见莫漓来了,正吃酒的江婆婆喜出望外,唤自家女婿似的,招手喊他同坐。一旁的倩儿,随即羞怯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边的白艳霞,眼疾手快,十步之外就嗅到了帅哥的存在,于是一把冲上去钳住莫漓的手臂,眉飞色舞道:“哎呦~这不是书院的莫先生吗,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?”声调高扬,几近破音,听得在场的宾客眉头一颤。

        白艳霞把他“挟持”到江婆婆一桌,又是上茶,又是送菜,恨不能蹿到莫漓怀里伺候。

        倩儿见莫漓不善闪躲,忙开口替他解围:“先生用过午饭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脸皮薄的莫漓,这才趁机甩开小白的咸猪手,转身向倩儿答话,回“已用过饭了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接着,江婆婆一脸热情,又详细询问莫漓书院的事,无非是些“学生多不多,教学累不累,东西缺不缺”之类的扯闲话,莫漓也都一一回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猫在远处打杂的风言,看起来倒像个局外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陷于客人堆里,被拉扯着倒水点菜,越发焦头烂额;又见江婆婆这桌,男女老少,有说有笑,一派其乐融融之景,心中早已怏怏不悦,于是应了里头客人的叫唤,怄着气结账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只顾闹脾气,却没发现,莫漓虽然被众星捧月地围着,眼睛却时不时地在人群中搜寻着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个什么,正是她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段时间,风言在学堂上发挥着学渣躲老师的超然绝技,控制好了似的,上课前踩点到,下课后立马消失。莫漓虽日日见她,却日日说不上话,总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莫名疏远了起来,心里难免有些在意。正想趁今日路过客栈,来与她问候一番的,却碍于大家七嘴八舌的热情,半天抽不开身。

        莫漓倒也不急,待众人又七嘴八舌地聊过一轮后,他才慢条斯理地说明来意: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平日里少有赶热闹的,此次出来,只为将小胖送到爷爷的面摊那儿,顺便来打两坛桃花酒,有劳白兄弟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莫漓拎起手上的空酒坛示意,小白却面露难色,半晌不接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婆婆见势,打起了圆场:“莫漓啊,你久不下山,有所不知,这桃花酒,现在每人每月只能买一坛了。上回,倩丫头给你捎过去的那两坛子,还是我死皮赖脸跟王大脚求来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原来,这桃花酒远近闻名,由闻老爹亲手酿制,乃四方客栈唯一能拿出手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酒的做法其实不难,难就难在选材上——必须选用春分当日采摘的桃花酿制,早一天则味道偏涩,迟一天则味道偏苦,且只有竹溪镇本地的桃花,才能酿出这难得的满口余香,换了别处的,则味道寡淡。

        每年春分,闻之源不辞辛苦,亲入桃林,花上一整天地时间,采集树上被露水打过的鲜嫩花瓣,然后装入坛中,铺以白糖,泡以清酒,埋于客栈后院,密封至秋分时节,花瓣的香气完全溶于清酒中,方得这玉液佳酿。

        三月开酿,九月酒成,每年的成品不过两大坛,一般等不到来年新酒开封,当年的旧酒就所剩无几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年也是一样。七月未过,四方客栈的桃花酒眼看就要见底,王大脚便立下了“每人每月只能买一小坛”的规矩,任谁求情、出价都不肯松口。

        江婆婆讲完桃花酒的始末,举起手中的小酒盏,极为珍重地抿了一小口,又含在舌尖上仔细品味一番后方肯下咽。就着满口的酒香醇正,她感叹道:“哎……闻老爹如今不知去向,桃花酒喝过明年一年,后年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又扫过白艳霞一眼,见这家伙没有要松口的意思,便用眼神示意他下去打酒,眼里尽是“好好好,一坛就一坛”的妥协和不爽。

        小白点头哈腰赔不是,拎了酒坛便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倩儿乖巧地坐在江婆婆左近,娴静温柔,大部分的时间里,她都在倾听别人说话,自己开口得不多。沉默半晌后,她见大家聊得差不多了,便起身为莫漓添茶,柔声问道:“下午的桃林诗会,先生真的不去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莫漓翘首张望,几乎就要捕捉到风言的影子了,被倩儿一问话,只好收回视线,扶着茶杯致谢道:“我本就不善言辞,还是不去凑热闹了,搅了别人的雅兴就不好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倩儿连连否定:“怎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是就是,怎么会呢?”小胖扑在一碟芝麻馅的糯米丸子上,吃得满嘴掉黑渣渣,也不忘为莫漓辩护几句:“我家先生最是才学过人了,是怕去了现场后,被哪家的富商抢回去做相公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众人都被他逗得合不拢嘴,江婆婆也打趣道,这小鬼跟着宋跛子多了,真是一点没学好。

        说话间,白艳霞打好酒,又从厨房包了一块酱肘子出来,以风言去书院上课,蒙受照顾为由,推脱着不肯收钱。莫漓挡不住他的热情,只好作罢。

        推让之间,某桌客人高声叫喊道:“小二,再添一壶桃花酒~”

        人客中,一个敬业的声音应答着:“来了来了,等一下啊~”

        莫漓的眼神闻声而至,这才在喧闹中望见了那位手忙脚乱的打杂小妹。

        接着,他丢开众人,追随风言的脚步来到酒坛边儿,支吾半天,寒暄了一句:“今日…可真热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风言这会又热又噪的,一边擦着额头的汗,一边掀开酒坛的盖子打酒,也顾不上那人说了什么,忙乱中吼道:“什么?你大声点,听不见。”心里抱怨着,这鬼地方,热得要死,大夏天的也没个空调。

        莫漓轻声细语,又凑上去问:“今日过节,你就只在客栈忙活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白天这会儿,王姨晚上放我的假,让我和倩儿逛夜市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风言打好酒,往客人堆里走去,莫漓就悠悠地黏在她身后,欣慰道:“如此我便放心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听这话,风言的脸立马就黑了,心里咆哮到:妈的,不就是怕江倩儿晚上没人陪吗,用得着一个两个的跑来跟我打招呼?有谁还记得,我才是这个剧本的女主角啊!

        莫漓不解风情,看不出眼前姑娘的情绪起伏,也不知道自己这话的另一层含义,仍自顾自地说着: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几日见你交上来字帖,墨迹不均,笔力分散,想是因为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风言暴躁至极,自己忙得停不下来,莫漓还偏挑这时候跑来跟她讲什么字不字帖的,一气之下,拎起肩头的抹布用力一抖灰,把说话中的莫漓抖出三米之外,自己钻到人堆里收了残羹碗碟,往后厨方向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风言,你等等……”莫漓站在原地,满头雾水,不知自己是哪里得罪了她,无奈地从怀中掏出一支用宣纸包裹着的紫狼兼笔,叹了口气,嘴里嘀咕着:“看来只有下次找机会相赠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胖见先生迟迟不回桌,跑来拉他的衣角:“先生,我们刚才去宝墨斋买毛笔,就是要送给风姐姐的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莫漓点头:“嗯,这几日我翻看大家的作业,发现你风姐姐的,墨迹涂抹总是不均,笔画连接处也时有断续,猜想着是白兄弟给她的毛笔太过老旧,笔锋劈了叉的缘故。刚好今天下山,就给她买支新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胖一脸认真:“先生对风姐姐可真好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莫漓轻轻捏了一下他的脸蛋,笑道:“先生对你也很好啊,你那支小红毛的毛笔,还是先生亲自给你做的,别人可没有这个待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胖得意道:“嘻嘻,也是,先生还是对小胖最好!”

        说罢,两人向江婆婆、倩儿致谢告辞。莫漓提了酒,牵着小胖,朝安平大街走去,将小胖平安送到宋跛子的面摊后,才独自回了竹林。

        风言来到后厨后,仍是气鼓鼓的,她甩下一大盘脏碗碟,对着炒菜的王大脚胡乱发作了起来:

        “啊啊啊……烦死了,烦死了,这个莫漓真讨厌!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大脚扭过头来斜睨了她一眼,没有接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过了一会,风言越想越在意,又忍不住向她打听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说这个莫漓,到底是个什么人啊,二十多了,也不娶妻,一个人住在竹林,神神秘秘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大脚张罗着整个客栈的菜食,忙得汗流浃背,这会正用肩头的手巾擦热汗。于热油烟中,她低低地回了一句:“你管他这么多干嘛,你不也二十多了还没嫁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风言: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大脚就着热油,翻炒着锅里的大蒜、姜丁儿,又补刀:“回头盖头一蒙,把你直接送到白艳霞房里,正好省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风言: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热油炒香了,王她把案板上切好的肉块丢进锅里,爆炒一轮后,来到灶台后面添柴火。沉寂片刻后,一把低沉的嗓音从那里传来:

        “这莫漓,也不总是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风言闻声,赶紧跑到灶台后面,陪王大脚一同坐在矮条凳上添柴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和他叔父叔母生活,就是原来在安平大街拐角摊儿上卖竹器的吉叔吉婶,吃穿用度都有人照顾,你就甭担心了,管好你自己就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现在怎么就剩他一人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前阵子,下了场大暴雨,两个老家伙连夜赶着去隔壁村送货,结果山路塌了,人就被埋在里边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又会这么巧……?那我爹……也是这样没的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到关键处,王大脚装聋作哑,不肯答话,塞了两条干柴进灶口后,起身推着风言出去传菜。

        过会,又把人叫住,语气冷淡地说了一嘴:“等外面那几桌走了,你就别忙活了,回房打扮打扮,晚上别给四方客栈丢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风言手捧菜盘,这才有空打量了一下自己——袖子乱糟糟地卷着、围裙脏兮兮地绕着,肩头还搭着一条破抹布……一副俏丽的好皮囊,活生生给她捣腾成打杂小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虽说自己性格本就大大咧咧的,不像其他女孩那样会打扮,但哪怕是简单的t恤、牛仔裤、球鞋,她也从来都是干净清爽的,何曾像现在这般邋遢过。一想到自己刚才就是以这身打扮,在莫漓、倩儿等人面前晃悠了半天,她就懊悔不已,恨不能立马穿越回现代去,再也不要在竹溪镇见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再出去工作时,打杂小妹像棵霜打的蔫白菜一般,已然没了早上以一当十的势头,不是打烂碗碟,就是送错酒菜,害得白艳霞四处陪笑脸,给她收拾烂摊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忙至下午,人客渐少,风言回房后,本是筋疲力尽、兴致索然,想着干脆推了晚上的约会,在家闷头睡大觉算了。可一走到床边,她看到上面整整齐齐地摆着一套新衣服,颜色亮丽,布料顺滑,价格不菲的样子。猜想着,应该是王大脚早上备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平日凶神恶煞,彪悍沉闷的王大脚,却能如此贴心地为自己着想,风言一时感动得眼眶泛了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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