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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第一章


第一章向来痴、从此醉

        仲秋,雨后,一辆马车自南屏山曲径通幽的山路之上缓缓行来,马蹄笃笃、车轮辚辚,在清幽静寂的山谷之中响起回音。

        赶车人是一名虬髯大汉,目光如鸷鹰般锐利。沿途美景如画,他却毫不动心,只全神贯注于眼前的路、耳畔的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雨洗千峰晓,

        波涵万顷秋,西湖秋色果然美不胜收,难画难描。”大汉身背后的车厢中忽传来一道男子磁性动听的声音,伴随着几声轻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,都说‘一场秋雨一场寒’,你快把帘子放下,斗篷系紧,莫要受凉才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车内人应了一声“好”,果然放下帘幔,不再从侧窗向外眺望。对于别人的关心与善意,他都会微笑接纳,并且长记在心,哪怕真情只有一次,哪怕跟着背叛甚至谋害,他仍然只念对方的好。很多人都不理解,包括跟他浪迹江湖十年的赶车大汉。可他从不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他不能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能对任何人解释他有多感恩——感恩可以活在这个世上,可以做他想做的事、找他要找的人。就凭这一点,他不惜承受更多的伤害,

        和宽容所有伤害过他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本不该活在这个世上、活在蒙古鞑子建立的王朝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本应是百年之后明宪宗成化年间御赐的探花郎,出身名门,历代缨顶,“一门七进士,父子三探花”,功名利禄,荣华富贵,佳偶天成,风光无两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决然放弃了这一切。

        逆天改命,拨转乾坤,提早百年转世轮回,没人知道他付出了何等沉重的代价,又历经了多少惨痛的磨难……然,无悔!

        一阵咳嗽过后,他从怀中摸出一个木雕人像,又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,开始聚精会神地雕刻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刀锋薄而利,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娴熟地运刀如风,不过寥寥数下、几道线条而已,人像便在他的手下变得鲜活灵动,栩栩如生。虽尚未完成,形容神韵已有七八分像,那眉眼,那神情,还是那般风流潇洒,狂傲不羁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痴痴地凝视着手中的人像,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,苍白的脸上泛起一抹病态的嫣红,格外触目惊心。久咳难抑,他从车厢角落里抄起一个酒囊,仰头大口灌酒,终于压下这一波的怆咳。

        赶车大汉在外听到了,两道浓眉紧蹙,眼中满是担忧,却又无可奈何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当然知道少爷生来便有肺疾,多少年遍寻名医无果,都言道此病蹊跷,无药可治。随着年岁愈长,咳得愈凶,近日甚至咳出过一丝血渍来。可偏偏,少爷自小好饮,时常整日整夜地饮,不知所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问过多少次,也劝过多少次,可少爷只是笑笑,只字不语,依旧如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,你别怪我多嘴,近来似乎咳得厉害了,酒还是少喝些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车内人苦笑,这次的好意规劝却是不能接纳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没人知道他因何嗜酒如命,正如没人知道他因何喜穿白衣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紧紧握着手中的人像,仿佛握着自己的生命与灵魂。

        白玉堂爱酒,不但嗜饮,更喜品鉴。什么蔷薇香、木兰堂,竹叶青、梨花白,从明州金波到曹州银光,从汉州廉泉到登州朝霞……他曾对他言道:“猫儿,待到肃清奸佞、国泰民安,我带你看尽世上美景,饮遍天下美酒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一句,他整整铭记了三百年。转生之后,从会吃饭就开始学饮酒,哪管什么身弱什么顽疾,只因酒是玉堂心头好,那便是他心头好。每一滴浆液,都是他对他的眷念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如他自小便穿白衣、系白色发带、手摇折扇,只因二人初见之际玉堂便是这般打扮。他永远记得他亮出扇面之上“傲笑江湖风流天下我一人”时那个睥睨天下的狂傲笑容。

        玉堂本该如此,纵情江湖诗酒风流,放怀武林行侠仗义。独独不该为自己而入朝堂,循规蹈矩,束手束脚,埋没了真性情,到头来更是枉送了性命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他心底最深最痛的伤,他无法原谅自己,所以这一世不再用剑。前世“巨阙”几乎成了他“四品护卫”的代名词,多少江湖中人曾讥讽南侠的剑变成昏君奸臣的保护伞。曾经的他身不由己,如今的他却可以一切重来。他改练暗器,只因玉堂也使得一手好暗器。他把对他的思念融入对暗器的浸淫之中,终于自创了冠绝天下的飞刀绝技。

        凡此种种,桩桩件件,他的一切莫不与他相关。无论衣着打扮,武功嗜好,就连脾气性情都开始仿效起来,也有寻花问柳,也有放浪形骸,虽然只是表面的逢场作戏,但也确是前世的他从不曾做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他不再是展昭,他是李寻欢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他又仍是展昭,骨子里的温润如玉,谦谦君子,宽厚仁爱,重情重义,还有对玉堂刻骨铭心的爱,任是生死轮回,永不会磨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,前面便是钱塘江了……”赶车大汉话音未落,就见一抹白影已自车厢之中翩然落地,身法之快,竟看不清他是如何掀帘下的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吁——”赶车大汉忙勒住了马缰,静静地看着他的主人用小刀在道旁的地上挖了一个坑、将刚刚雕好的人像深深地埋了下去,而后便痴痴地站在那里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赶车大汉对李寻欢的这个举动早已习以为常。十年来,他们的足迹遍及关里关外、大江南北,无论是冷得能冻掉人鼻子的黑水、还是热得能将鸡蛋放在地上烤熟的火州,无论是被浪打得全身湿透的海滩、还是被风吹得嘴唇干裂的大漠……每到一处,李寻欢都会埋下一个人像,仿佛在标记他已经寻过了多少个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此番临安之行,已是他们第三次下江南了。十年前离开太原,李寻欢第一个目的地便是金华,其次便是这西湖了。赶车大汉只道少爷文人风骨偏爱江南山水灵秀,殊不知金华乃是锦毛鼠祖籍所在,而西湖岸乃是他二人初见之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更不知,李寻欢用心精雕细刻的那个风流美少年,便是少爷的前世今生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没有过猜测,少爷能为寻这少年抛弃李园,伤了红颜,天涯海角,十年如一,他二人之间的情意必定非同寻常。但无论怎么问,哪怕陪他借酒浇愁、痛饮买醉,他始终不提一字。就像他每到一处都要将这人像深深埋藏,他的情也是被深深埋藏于心底的罢。

        想着想着,赶车大汉看着李寻欢茕茕独立、痴痴苦念的样子,愈发心疼起来。十年倏忽一过,尽管他也管过不少闲事、交过不少朋友,尽管他也有过比武斗狠、纵酒狂歌,但他仍是寂寞的。他已不再年轻,眼角已有淡淡的皱纹,眉宇间笼着深深的寂寥。唯有那双眸子,依然灿亮如星,使人一眼望去,稍不留意便会眩惑其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,走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句话唤回了李寻欢的神志,他回眸一笑,还是那般云淡风轻:“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临安府原是南宋都城,这一年已是元顺帝至元三年,此时宋室沦亡已有五十余载,临安早已落入元人之手。蒙古人深恐人心思旧,民恋故君,特派驻重兵镇守。尽管百姓对残暴的蒙古兵有所畏惧,但每到仲秋八月,钱塘江潮还是会吸引各地游人蜂拥而至。一年之中也只有此时才能见到临安城往日的繁华之象,沿江的大小客栈、酒楼人满为患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寻欢从侧窗向外望去,目光在一个个招牌酒幌上逡巡。蓦地,“双义楼”三个大字映入眼帘,他的心没来由地一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去这家双义楼。”他吩咐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间酒楼很是气派,三层门面,富丽堂皇。进得店内,只见一层黑压压坐满了人,推杯换盏,猜拳行令,好不热闹。

        伙计迎上前来,将二人向上引,一见二楼三楼亦是人头攒动,座无虚席。略等了等,好不容易才有了三楼一张靠角落的小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两位爷,想来点什么酒?”

        李寻欢轻摇折扇,微微一笑道:“竹叶一尊酒,荷香四座风,身在临安城,还有什么酒比得上竹叶青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赶车大汉从旁补充道:“小二,先来上两坛竹叶青,再配四凉四热,要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两坛?”伙计听得一愣,“两位爷要这么多酒……能喝得下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少废话!”赶车大汉脸色一沉,从怀中掏出一张面值一锭的纸钞扔给伙计,“我家少爷千杯不醉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是是!”伙计心中暗喜,连忙下去准备酒菜。不多时,便先端上来两坛酒和四个凉菜,锥破酒坛给李寻欢倒了一壶放在面前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寻欢开始自斟自饮。他喝得并不快,却可以不停地喝,几天几夜都无妨。三十年来,他终日与酒为伴,早已看尽世上美景,饮遍天下美酒。只是,那个对他许下诺言、令他念兹在兹无时或忘的人儿,依然没有出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渴望一醉,却从不曾真正醉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停地喝酒,不停地咳嗽,时光就这样一去不复返。

        约莫过了半个时辰,楼梯上传来嘈杂的脚步声音,上来三个年轻剑客,站在楼梯口四下张望片刻,便径直向大厅中央一张桌子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寻欢随意一看,那张桌上坐了四个汉子,个个膀大腰圆,各执兵刃,显然亦是武林人士。

        为首的剑客一掌拍在其中一名汉子的肩头,扬声问道:“听闻你们巨鲸帮找到了白龟寿的下落,他在哪里?”

        那汉子一侧身甩掉了年轻剑客放在肩头的手,哈哈大笑道:“想找白龟寿和屠龙刀,你们昆仑派自己去找,问我们作甚?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剑客脸色一沉,疾道:“听你的口气,似是将那白龟寿藏匿起来了?屠龙刀现在何处?快说!不然别怪在下不客气!”

        汉子听到这里,不由无名火起三千丈,当下“铮”地一声拔出佩刀,一刀就往那青年的脖子砍了过去,一边道:“看谁不客气!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一下大变陡生,三层大厅之内正在吃饭饮酒的游人宾客们登时吓得大呼小叫,四下逃窜躲藏。厅内原本密密匝匝摆满桌椅,加上挨挨挤挤坐满了人,此刻双方动起刀剑,桌翻椅倒,杯盘碎裂,众人纷纷冲向楼梯,可楼梯狭窄,又怎禁得起近百人一拥而下?一时间场面乱成一团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三名剑客和四个大汉早已打在一处,李寻欢无意陷入这些于他而言毫无意义的江湖纷争,但他眼角瞥到厅内有一家老幼四人正被战团堵在墙边,逃脱不得,年少的幼儿吓得哇哇大哭。巨鲸帮的一名汉子嫌幼儿哭声搅扰心绪,竟然挥动铜锤向那孩子的头顶砸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眼看这名无辜的孩童就要血溅当场,他的家人齐齐发出一声惨叫!

        千钧一发之际,只见那大汉的铜锤忽然在半空中停住了,再也砸不下去。众人定睛望去,才发现那大汉的咽喉之上不知何时插了一把小刀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人看到这把小刀是怎么会到了那人的咽喉之上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所有人都真真切切地感到了恐惧。因为他们都不约而同想起了武林中流传甚广的一句话、和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昆仑派的三名剑客率先反应过来,返身便走。巨鲸帮剩下的三名汉子也慌忙抬起死者的尸体,跟着飞身下楼。众宾客们也纷纷叫嚷着往楼下逃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一家四口不是江湖中人,根本不知方才发生了何事,也就不可能向李寻欢拜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眼见人群渐渐散去,李寻欢对赶车大汉轻轻一笑道:“这下清净多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李飞刀,例不虚发,果然百闻不如一见!”一道低沉的男声忽然自背后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寻欢回首,原来已渐空旷的厅内尚有一人没有离开。方才满满当当都是人,层层相隔,他不曾发现有一玄衣人临窗而坐。此时那人正擎着酒杯向他望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待到看清那人的容貌,李寻欢只觉脑海中轰然一响,头晕目眩,身体摇摇欲倒,忙用手一扶桌面。胸中气息一阵翻涌,跟着便是一波异常剧烈的咳嗽,咳得惊天动地,咳得欲罢不能,咳得唇边渗血、目中有泪,渐渐模糊了视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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